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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限購藥品令”推脫責(zé)任的懶政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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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事件] 作者 :BYB.cn 日期:2008-11-12 09:05

  北京藥監(jiān)局對數(shù)十種常用感冒藥實行限量銷售,患者等每人每次購買量不得超過5個最小零售包裝,原因是其中“含有麻黃堿成分,有可能被不法分子大量購買用于提煉制造毒品”,國家藥監(jiān)局對此表示認可。

  連北京市藥監(jiān)局新聞發(fā)言人叢駱駱也承認,“藥店零售的少量含麻黃堿類的感冒藥、哮喘藥,尚不足以提取滿足制毒需要的大量麻黃堿成分?!奔热蝗绱?,加強日常監(jiān)管,堵住源頭就是了,怎能因噎廢食,圖自己省事?

  這種做法是懶政。一方面,只準患者每人每次購買5個最小零售包裝,離藥店遠一點的人購買藥成本就會無端增加,這怎能說“不會造成公眾用藥不便”? 一方面,不法分子善于“開動腦筋”,單次購買雖然受到了量的限制,他們不能多跑幾家藥店,搞螞蟻搬家,甚至在同一家藥店分次重復(fù)購買嗎?感冒藥“限購令”,我看是試圖向患者分攤藥品監(jiān)管的成本吧!不光是這個限藥令,以往眾多的“限XX令”,也都脫不了以讓百姓添麻煩為代價,為監(jiān)管部門省事的嫌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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